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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导师求上门(3 / 4)

饼果子摊位也收工撤摊了。冯见雄只能饿着肚子赶到邱雪的办公室。

“邱老师您找我?”说话之前,他尽量调整了一下语气和音色,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瓮声瓮气的,尺度恰到好处。

“这是着凉感冒了?”邱雪果然被骗过,先关心了一句,“坐。我看你昨天开通了个博客、还发了好几篇文章?”

“这么快?您都知道了?”冯见雄也没想到这么快就会引起注意。

邱雪顿了一顿,开门见山地直问主题:“我看你有一篇博文,名字叫《有恒产者有恒心》,写得就不错。把物权法的立法意义,和先贤的哲学思想结合起来谈,非常精彩——是不是还夹杂了一些你上次准备‘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辩题时的素材?”

孟子的“有恒产者有恒心”,和管子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意思虽然不尽相同,但说的事儿还是颇有相通的。

当初冯见雄为第一场辩论赛总结了不少素材观点,放着也浪费,又想弄一片“未来的大律师”该写的文章镇镇博客的场子,所以昨晚花了不少精力,才把那些素材嫁接到了时下最热的“物权法”这个讨论热点上,精心打造出这篇博文。

这其中,也少不得借鉴了一些后世《物权法》盖棺定论之后、正方的精髓论述。

“确实是有这篇文章。”冯见雄直白地承认了。

邱雪欣慰地表扬了一句:“写得不错,不但有深度,而且切入点很好——地产商都会很喜欢的,要是能够影响力大一些,连长江学者计划背后的李家基金会也会喜欢的。”

冯见雄也没想到邱雪居然给他的文章这么高的评价,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其实,这完全是因为在他眼中,乃至其他一切后世之人眼中,《物权法》乃至《民法总则》那都是顺理成章到不能再顺理成章的,所以不觉得这些正面论述有多值钱。

但是,这部法毕竟是07年3月两-会时才正式通过的。

在《物权法》出炉的那两年大讨论中,各种逆流的力量可是不少,比如人-大的杨教授,就站在一个大锅饭余孽的立场上,大谈“《物权法》究竟是保护私有财产,还是保护既得利益?社会注意国家该不该有《物权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种理论,究竟是不是资本注意国家独有的?”之类的观点。

而且这样的观点还颇有市场。

尤其是很多学者明知道《物权法》一旦颁布、土地确权更明晰、拆迁会更困难、政府卖地的价格也会暴涨,房地产更会暴涨。法律颁布前就拿了地却先违规屯着不盖房子、等《物权法》出来后再盖的地产商更是会大赚特赚。

所以,凡是和地产利益集团没什么交集的学者,还是颇愿意给《物权法》添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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