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关于我家爱豆在洛杉矶走红这件事情(为盟主1竹子1加更)(2 / 4)
一脚,
毕竟最近组合顺风顺水,她们憋了好久了。
只有国内粉丝粉丝顿时着急了。
和偶像远隔重洋,又只有几张照片,就有人忍不住有些着急地解释:“几张照片而已,能说明什么问题?这年头看图说话的事情多了去了。”
“对啊,而且刚才路人也都说了,F1rst-A本来在米国就是纯新人,不去这些地方表演,怎么拓宽知名度?”
以及:“没错没错,还有人说他们是去镀金,真的镀金会去这些地方表演?我看F1rst-A才是那种做了歌真正在做事的人!”
嗯,说的很有道理。
奈何国内也确实是没有多少这种“真的新人时期出国,就能走出去”的先例。
贴吧里不是粉丝的人就有些怀疑。
并且楼主还添油加醋地回复:“对啊,他们表演都没人看的好么。”
“表演完也没人鼓掌。”
“没更多照片啦,他们唱完一首就溜了,估计也觉得丢人丢到国外去了吧!”
一时间各种质疑和嘲讽随之而来:
现在的华国,早就不是十几年前的华国了。虽然大家也觉得国内还有很多地方不完美,但相当多的人也觉得,外国的月亮没有比较圆。
所以你F1rst-A出国去打拼没问题,但是借用国外本来不存在的名气,回来国内宣传
这可并不会让组合高人一等。
贴吧这事于是很快传出去,上了热搜。
不过还没等路人吃明白,这个瓜就来了个180度大反转
“诶,这个酒吧的装修我好像在哪见过”
韩元慎是个软件工程师,洛杉矶和京城来回飞的那种,基本上属于这边住半年,那边住半年。
现在他就在洛杉矶。
所以他晚上刷贴吧的时候,看到这个是觉得很奇怪:
《MyLove》不应该这么无人问津吧?
F1rst-A的这首歌在洛杉矶确实有点名气了啊,因为他上班的时候车内电台里播了两次,好几个同事也都在听过这首歌。
甚至最开始,还是他的同事提醒他的。
那是两天前的事情了。
那时候他刚到公司,就有个做后勤的哥们找上门来问他:“嘿,韩,你过来看看!我最近听过一首好听的歌是几个华国人唱的,挺不错的。
刚好我昨天拍到了他们的照片,旁边还有华国人介绍他们在华国很有名。
你看看,他们在你那真是明星嘛?”
说着就拿着手机凑了过来。
那时候韩元慎很无语,因为这个同事无论什么国家的人,只要是黄皮肤,他就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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