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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2 / 5)

一样的,就像现在,洛天远就没想到自己买车的这一行为即使得到了合理的解释,居然也会有“女儿要节约”的后遗症。

宁城不大,餐馆基本上都是炒菜类的,小孩子天天都在吃家常菜,肯定是想换换口味的,抱着这样的想法,洛天远自认为已经get到女儿的想法,便道:“不想下馆子,那爸爸就开车带你去市里吃麦当劳吧?”

自从两三年前,市里分别有了麦当劳跟肯德基以后,洛天远在有空时,也会偶尔带洛书颜去吃一回。

麦当劳跟肯德基对于现在普通家庭来说也不便宜,洛书颜以前没有心理负担是家里没有背债,还有两套房,爸爸工资在宁城也算得上是高收入,可是现在,她家卖了一套房不说,还背债好几万,这汉堡她怎么吃得下去啊!

洛书颜看着爸爸那毫无欠债自觉的笑脸,不由得陷入了沉思中,该怎么委婉地提醒爸爸他们现在很穷啊?

第11章

最后汉堡薯条没吃,父女俩也没下馆子,因为宋晚晴来了。

宋晚晴不知道在哪本书看到的,作者以各种例子阐述了“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这个观点,宋晚晴深以为然,决定试探一下。她的确相信洛天远所说的跟沈清若之间没关系,但同样作为女人,她不相信沈清若对洛天远就没有那方面的心思。

正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在宋晚晴看来,洛天远实在太优秀了,她每天都在担心他身边的女人对他别有用心。

首先,洛天远是名牌大学毕业的,九十年代末期,大学生并不多,受过最高教育的他们在人民群众中都戴上了光环。宋晚晴家里在羊城也有分公司,大批工人都去了羊城那一块找机遇,宋家公司为了招聘大学生,给出的条件就很丰厚,基本上一个月工资都在一千多块以上,还包食宿。

洛天远虽然没有在大城市拼搏,留在了宁城,用后世的话来形容他目前的境况便是,呆在十八线小城市,拿着一线的工资。可见他个人能力不俗。

其次,他的外表俊朗,身姿挺拔,经常穿着白衬衫跟黑裤,将自己的形象打理得干净,无论哪个年代,爱干净长得好的人,总是格外受人青睐的。

最后,洛天远的人品实在是很好,身上没有任何宋晚晴看不上的坏毛病,比如贪小便宜,比如势利眼虚荣,比如不尊重人。

在这样的基础前提之下,再来一场英雄救美,已经足够宋晚晴对他有好感。

然而宋晚晴也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她是宋家的掌上明珠,并且也是从国外留学回来,从小到大见到的优秀男人多了去了,寻常人对她的温柔示好并不能轻易打动她,她是在跟洛天远相处中被他吸引,进而喜欢的。

宋晚晴要抓住洛天远的胃,却也不打算自己下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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