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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6 / 6)

家。

唐律有云:“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

这时候的法律规定父母在世的时候子孙不能有别籍异财,也就是说,不能分户单过,不能有私房钱,前一条还好说,至于后面那一条,若是大家族也就罢了,一般小老百姓攒几个私房钱,谁管得着。

像林家这种情况,当儿子的在家里闹一闹,也没哪个二百五爹妈会将自家亲儿子告到官府去。

闹也闹过了,老两口都回屋里去了,林春秋也想躲进去,却被林父给赶了出来,只好也到院子里干活,林大郎林二郎都没给他好脸子,他也不敢往那边凑,只好跟在林五郎身边。

林五郎其实也没多喜欢这个弟弟,耶娘偏心都偏成那样了,他还能喜欢得起来才怪,只他那性子,活了二十年也未曾给谁甩过脸子,这时候虽不喜,却也没说什么。

兄弟几人做了一个下午的豆腐,待到天色将暗的时候,将院子收拾收拾,便到了开晚饭的时候。

这一日也是巧了,刚好轮到那林大嫂做饭,林大嫂心有不满,饭菜就做得粗糙,平时她若敢这般,林母定是要给她一顿排头吃,这回却是没说话,只管木着一张脸吃饭。

之后几天,倒也没谁再提分家一事,只那里的气氛却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