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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俘虏艾能奇送京议罪(4 / 5)

这艾能奇历史上也没有跟随南明抗清的履历,他的主要杀人功劳都来源于跟着张献忠做贼的经历。

历史上张献忠死后那段时间,艾能奇的军功也依然主要是在打南明的部队,杀了南明的川南总兵曾英等将领。

所以沉树人对这种只会打民族内战的贼将,当然不会有丝毫怜悯。

他立刻澹然下令:“既如此,把他牙齿都拔了,以免后续夜长梦多再逮到自尽的机会,把他拇指到中指的六个指头也卸了,防止看押不严给他找到机会持械脱困或是自尽。

其他肯招供他身份、以及张献忠此次安排目的的俘虏,好生看管,许诺他们到了京城好好招供就赦免前罪,还给赏赐和官做。”

沉树人很注意分寸,他跟对方也谈不上冤仇,一切措施都是以防止自尽为限。人的无名指和小指是很无力的,根本不可能握持住东西,就给他左右手各留两根指头画押按指纹好了。

艾能奇不肯说,沉树人也懒得在他身上浪费力气,反正问别的战俘口供也是一样的。

一番严刑拷打之后,沉树人也果然挑出了足够配合的聪明人,得到了“张献忠此次之所以非要在无法攻占城池的情况下、派小部队来担任死士,为的就是杀害藩王陷害阁老”的口供。

历史上杨嗣昌在张献忠偷襄阳之战中,最大的问题就是让流贼全身而退了,没有抓到任何为首将领俘虏,连证明对方作桉动机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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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沉树人好歹给襄王等人报了仇,把凶手部队灭了抓了,还问出了动机,崇祯应该会好好想清楚,不至于做出“亲者痛仇者快”的事儿。

为了保险,沉树人殚精竭虑,又写了一封秘奏,试图委婉地帮皇帝分析清楚事情的逻辑:

张献忠之所以敢这样花血本搞无法长期占城、却非要刺杀藩王的罪行,就是大明原先的刑法太严苛、僵硬。大明律对于“失地”的罪责很重,一旦失地失到藩王被陷,督抚都要被杀问罪。

这就逼出了张献忠以陷害督抚为动机的“特种作战”,说白了这次打襄阳,并不是“攻城”,而是“行刺”。

如果藩王是被行刺,那不该是督抚的罪责,最多只是王府护卫的罪责。因为张献忠的部队不是一开始就明着打出旗号来攻城,他们只是小股刺客伪装成百姓渗透行刺。

所以,为了防止流贼处心积虑利用大明律法,建议朝廷明确解释一下法条,“失地陷藩”,必须是城池被正式攻破、且半个月都没有被官军收复的那种。

如果只是暂时一天或者两三天为流贼控制,按完全可以按照渗透行刺论处,并不是真的长期丢失城池。

沉树人还委婉地在秘奏里苦谏:这样明确朝廷律法,并不是修改律法,只是纯粹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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