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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章(3 / 6)

工作能力很强,唯一的缺点是比较有个性,还请您担待。”

……什,什么?

比较有个性是什么鬼?难道是朋克系的警察?

夏东篱一脸懵逼得看向了窗外,他以为自己会看到开来的警车,结果却是从天上降落而下的一道弧光。

那道比月光更冰冷的属于兵器的冷光稳稳落在了一马一兔之间,强大的冲击力强迫它们分离了开来。

而几乎是同时,两道红光射出,化为了镣铐圈住了两只小动物的四爪,大小不一的两只小动物以一样的姿势倒在了地上。

“啧,大半夜的在我的辖区闹事,你们最好有个合理的理由。”比起过于暴力的举动显得稚嫩许多的嗓音响了起来,缓缓落下的尘土之中,出现了一个五短身材的小男孩。

小孩模样漂亮,他穿着一身酷酷的机车服,此刻正双手插兜,表情有几分桀骜。

他左右看了眼两只被绑起来的犯案人,有些不耐烦地看向了门口的方向:“你是委托人吗?我是妖管局的,你快点下来签个单子。”

夏东篱一愣,这才发现荀岏不知何时起就站在了那里,眼看着他家没常识的小青年缓缓抬腿向着那个小男孩走过去,夏东篱忙开窗叫住了人。

……比看到一匹马和一只兔子在打架更玄幻的是什么?

那大概就是看到来处理事件的是一个妹妹头小朋友,而且小朋友战斗力爆棚了吧?

生怕家里的小孩被欺负,靠着坚韧的神经扛过了震惊期的夏东篱捂着脸快速下楼,完全不能理解今天这剧情是怎么发展的,这篇文难道不是挂在种田文下头的吗?为什么突然多了个灵异鬼怪的tag!

这一定是时辰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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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人生物管理条例》第一百七十四条:不允许让人类发现自己的特殊身份,如发生,需按照公式(注)赔偿大额精神损失费。”

“第四百六十一条:不允许侵占、损害人类在法律条例中所有物,如果有损伤,五倍赔偿。”

“补充条例第六十三条:外来神祇一旦进入华国国境线内则必须遵守本地管理条例,一应赔偿惩罚遵守《条例》,且华国妖管局保留将其驱逐出境的权利。”

小男孩一边奋笔疾书一边念叨,满脸的不耐烦:“现在你们有什么异议吗?”

“我抗议!”褐发蓝眸的青年大声bb:“我是接受这位东方巫师的允许进入了他的屋子,而且我也是经过他允许变回原形在草地中奔跑的,虽然我因为情不自禁啃了几根草……好吧,是很多根草,但是这应该都是在我朋友友好邀请范围之内!明明是这只兔子不讲道理突然打人,我才会还手的。”

说罢,他求助得看向了抱着狗子缩在屋子最角落的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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