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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芬妮笑了起来:“你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
佩吉当然知道。她是从四十年代活过来的,而不像自己一样突然醒来,托尼·斯塔克有过多少辉煌、干过多少荒唐事她比自己更清楚。
史蒂芬妮实在是想不到霍华德的儿子会是这个德行,虽然当年的那个斯塔克也挺风流倜傥的,但绝对不会荒唐成这个样子。她在报纸和电视上看了不少关于托尼·斯塔克的花边新闻,但是佩吉一直说媒体上的人未必是真人,她也是这么想的,并没有因此对这个斯塔克产生偏见。
但是如今亲自见到……天知道今天早上她是怎么忍住不直接打人的。
临走前史蒂芬妮还发现托尼·斯塔克的西装忘在了她的房间里。虽然上面沾满了酒精的味道,但那价值不菲。她想追上去还给他,但人早就不见了。
“他确实是个混账。”佩吉笑着开口,“但他也的确是个天才。我相信如果你们还有机会见面,你会对他改观的。”
但愿如此……其实冷静下来想想,早上斯塔克那番话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上说的。他觉得自己住在这间公寓里是受到了冷遇,并没有恶意,哪怕是听起来很欠打。
是自己反应太过火了。在这个陌生的年代,随时绷紧的神经让她有些对一切都很敏感。
想到这儿史蒂芬妮觉得有些愧疚,下次再见面的话,应该给他道歉——如果他们还能有第二次见面的机会。
这注定是一个糟糕的初遇。
不过史蒂芬妮觉得这也不错,比起电视上那个衣冠楚楚、满脸不耐不知道神游到哪儿去的斯塔克,这个一团糟的托尼意外的真实。
抛开私生活不讲,他是个天才,见到自己时还算友善——他甚至还好心提醒自己铁盘子不能放进微波炉内。霍华德可能是他的痛脚,反击时牙尖嘴利,不是个好欺负的人。这听起来还不错,就是醉倒在街头这比较过分。
再结合史蒂芬妮见过的花边新闻……这不是他第一次醉酒,可能有酗酒的坏习惯?这可不行。
“斯塔克啊……你不要指望着自己能用长辈的身份教训他。”佩吉就像是会读心术似的,单是看史蒂芬妮的表情便猜出她的想法,“如果这奏效,他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