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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把她给卖了! 怎么不回答?常弘还不放过她。 我去图书馆看书。朱壮壮决定保护海耳。 朱壮壮同学,我怎么闻都闻不出你身上的书卷味。 是吗?我却轻易地闻出了你身上的销魂混蛋味。 可惜你已经是我这个混蛋的女友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自己说说自己是什么? 虽然朱壮壮不想承认,但事实就是,她压根就不是常弘的对手,衡量之下,终于忍住了与他的对战,沉默了事。 常弘对此很满意:这才对,朱壮壮你的名字是爹妈给的不能改,但个xing还是能适当改正向着小鸟依人方向发展下的。 小鸟依人,我还大鹏展翅呢!朱壮壮腹诽。 经过这鲜明的对比,朱壮壮又一次发现了海耳的好处。于是乎,没事她就往实验室跑,每天带着饭菜去给海耳吃。 看着海耳低头吃东西的温顺样,朱壮壮很想摸摸他的脑袋--这孩子太像自己以前养到一半结果被野生狗狗勾引得离家出走的小博美了。 当然,海耳并不知道在朱壮壮心中自个是只小狗,所以对朱壮壮格外依恋,从窗口一瞅见朱壮壮和她手中提的外卖,就小激动起来。在朱壮壮看来,此举活脱脱就是当年的博美在看见自己回家时不停摇尾巴,用琼瑶阿姨的话说就是--可爱得她好心疼好心疼。 两人的感qing随着吃下的食物量在逐渐增加,终于有一天,大娇发现不对劲了:朱壮壮,你和那海耳真搞上了? 请注意文明用语。朱壮壮抗议:收回你那个搞字。 重新来,你和那海耳真做上了? 我再重复一遍,请使用文明用语! 哎呀,我是问你和那海耳真做上男女朋友了? 一派胡言,我至今还单身,并坚定不移地向着剩女方向发展。 少来,昨天我路过实验室,看见你单手只着脑袋,一脸花痴地看着拿试管的海耳,都暧昧成这样了,还能没事? 这话倒不是污蔑,昨儿个朱壮壮确实是一脸花痴地看着海耳--一身柔白的棉麻实验衣,白而薄的肌肤,完美的侧面,柔长勾人的睫毛,修长的手指,专注的神态--朱壮壮那颗寂寞许久的小chun心确实dàng漾了。 我说,你真喜欢海耳啊?大娇问到了重点。 我就觉得,他这人吧,让人心疼,特别是他吃我送去的外卖时,看着我的眼神就像是看见圣母玛利亚,而且从不跟我对嘴,很是听话,让他做什么就做什么,太招人疼了。朱壮壮回忆。 完了,一个女人开始心疼一男人,绝对是对他有意思了。大娇叹息:朱壮壮啊朱壮壮,好好的常弘你不要,非要这个小怪咖,不知你怎么想的。 听了大娇的话,朱壮壮顿时一个激灵--难道她真喜欢上海耳了? 这事可大可小,朱壮壮将吃喝二字已然当成自己人生最大的追求,所以对恋爱这档子事的兴趣并没有那么浓烈--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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