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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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嘉树年轻的时候何止没大脑和多开心?
冯一一至今清楚的记得她第一次见他时,二十岁的谢嘉树留着一头优雅漂亮的及耳卷,穿了一件深紫色的衬衣,那种美貌到妖异的颜色冯一一原以为只有漫画里的男孩子才能穿,可二十岁的谢嘉树,深紫色真丝衬衣都无法对他那张脸喧宾夺主,冯一一从没有见过像二十岁的谢嘉树那么好看的男孩子——简直是一轮骄阳,耀眼夺目。
那时候整个G市都知道谢家有个美貌又骚包的大少爷。那时候的谢嘉树毫无心事,一点烦恼都没有。那时候他爱华服美衫、纸醉金迷,日日锦帽貂裘、当街打马而过。
可如今不要说头发的颜色,他的衣服颜色都几乎只有黑白灰三种,极简极低调。只是——简单的灰色套头衫,肩头随意披着一件质料挺括的黑色大衣,这一身明明一点出彩的地方都没有啊,他人也只是随随便便的坐在那里,却端的是人如美玉、身姿若松。
如今的谢嘉树已经知道他自己有多么的好,完全不需要外物修饰。
时间对女人可真不公平,冯一一摸了摸自己的脸,忧伤的轻叹了口气。
坐在她对面的谢嘉树自从被叫了那几声“姐夫”就像吃了笑药、嘴角一直翘着,这时翻着菜单笑着问:“怎么了?菜不合你胃口吗?”
“不是啊……”冯一一兴致寥寥的放下手边菜单,“你点吧,我都可以。”
谢嘉树用“你这个磨人精、不过我喜欢”的眼神看了她一眼,愉快的替她点了餐。
侍者收了菜单离开。不远处角落里的现场乐队幽幽的奏起了一首曲子,曲调低柔轻缓。今晚餐厅只有这一张桌子,只有他们头顶上方那盏水晶灯亮着,三面落地窗的窗帘都被拉开,一眼望去,星光乍起……这场景有点熟悉。
谢嘉树看她悄悄的打量四周,知道她也想起来了:“承光哥向子时求婚那天就是像这样。那天是我跟你还有齐光一起布置的,本来我说要灯火辉煌,可你啰啰嗦嗦的一直说只留一盏水晶灯,因为要把星光放进来……记得吗?”
冯一一当然记得!小熊那时候才四五岁吧?叫她推着藏了结婚戒指的提拉米苏出去,可她趁谢嘉树不注意把那块提拉米苏吃了,结果盛承光求婚没成,抱着女儿、拖着老婆急奔医院……冯一一想到当时的场景就笑起来。
谢嘉树看着她笑了也是唇角弯弯,只是那语气带着些微惆怅:“其实,承光哥向子时表白也是在这家餐厅。那时候他还是我姐的未婚夫呢,所以我知道了以后特别生气。但是我心里又想:我以后遇到了心爱的女孩子,也要约她来这里吃饭,浪漫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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