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说

第190章 修学好古,实事求是(3 / 4)

这么疑难杂症的案子,难道不应该请最高院对相关法条的适用,进行一下解释么?”

老人稍微想了一会儿,深呼吸了一口,总结道:“所以,你只是希望能够对没被实践用过的法条,申请一个最高院的解释?这样,省内就把责任推出去了?不管最后最高院怎么解释,都是他们的责任了?”

“这有什么不好么?”冯见雄貌似惴惴不安地问。

“倒也没什么不好,反正不管怎么判,错不在我们了。”老人呢喃地自语了两句。

提醒一下老同事、老下属,遇到全国范围内都没被司法实践用过的法条,就请示京城……这应该不算“干涉司法独立”吧?

老人想了想,觉得自己的判断没错。

又不是让你倾向于原告或者被告,只是提醒你“别不懂装懂”,这很正当嘛!

“你走吧,这个事情……我不好多说,不过我相信小蔡会自己领悟到这个道理的。”老人犹豫再三,表态道。

冯见雄就知道这事儿已经成了。

对于他来说,今天来跑这一趟,目的就是确保江南省高院别不懂装懂,确保最后会捅到最高院的法释办,够了。

一件案子,只要能够求解释,多多少少会解释出一些新意来。

怕的,就是什么都不解释,直接当作这里没问题,“明明不懂,却以为自己懂了”。

就像拉姆斯菲尔德那串口癖一样。

……

几周之后,蔡院长就在一个周末,于某处类似疗养院或者干休所之类不可描述的地方,机缘巧合会晤了退休老领导。

大家都很有节制,不会说不该说的话。

“小蔡,本省的司法系统,这两年遭到的社会非议不少,形象压力很大啊。要做到无愧于心,不懂就问,实事求是。”

蔡院长琢磨了一会儿,知道大致是怎么回事了。

实事求是。

这四个字说得好呐。

看起来,实事求是是一句再大义凛然,公正不过的话。

但是,在法律界,尤其是在遇到新问题新疑难的案子的时候,实事求是又意味着什么呢?

这就意味着,得先设想一下“如果假装没看见这里有这么一个不清楚的点,原先会怎么判”?

毫无疑问。

如果今天国内没有《物权法》,没有对于支配权和请求权的法益位阶考量领域的种种问题、思考……

就纯粹当这个问题不存在,回归十几年前《民法通则》老掉牙的“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判。

这个案子,会是什么结果?

毫无疑问,如果歧义法条本身都不存在,今天的案子,杜丘明赢定了。

所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