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将能而君不御之者胜(4 / 6)
简直觉得自己对冯见雄的许诺和预付款太值了。(当然还有很多操作细节需要在实施过程中慢慢讨论、细化。)
他千恩万谢地跟冯见雄又觥筹交错、称兄道弟了一番,表达了要跟着冯见雄混、合作到退休为止的决心。
末了,刘渊明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就随口提了一句——那就是如何防止别的同行看懂了这里面的套路之后,模仿、山寨。
“小冯,你觉得这事儿,如果同行看懂了之后眼红呢?我们该怎么构筑技术门槛防备?”
“如果真看懂了,防不了。”冯见雄的回答也很干脆,“但是,我们可以打时间差,所以,只要我们不太贪,别指望这门生意做好几年,就翻不了船。”
“怎么个时间差?”刘渊明太兴奋,已经有些喝高了,懒得动脑子。
冯见雄只好送佛送到西:“你想,递交了申请到拿到《受理通知书》,就得一两个月吧?然后初审、主动申请提前实审、实审完成……至少又是半年多过去了吧?
然后是意见通知书、答辩修改、反复三次——加起来至少四个月。这样,从申请,到拿到一审驳回决定,至少就是一年了。二审找到复审委,还要先审、再改、再答辩、再过,最快算三个月。
所以,等同行因为观摩我们的成功,或者在实践中偶然发现这些问题,琢磨过味儿来时,都是什么时候了?如果我们现在就开始动手,他们看到成功先例后逆向工程、抽丝剥茧琢磨明白,那都是至少一年半之后了!等他们再动手、到他们的收获季节,那又是18~20个月了!
可是,如果我们今天开始动手,然后在30个月之后,你选择把揭露这一切法律漏洞风险的文章,往《法学研究》上彻底发表完毕呢?
下场是什么?那就是天下模仿我们的同行,在亦步亦趋跟进到他们的驳回申请刚要送到复审委手中时……然后最高院把解释给改了,复审委无权给他们直接过审了!要是能够引诱对方为了预期的高额利润、多拉单子,而和客户签订对赌的风险代理……你觉得他们会怎么死?”
这是最气人的绝杀。
就像爬上城头后,回手一刀就把云梯砍了,然后看着刚刚爬到还差一两步的模仿者,坠城摔成肉泥,尸骨不全,血本无归。
谁让冯见雄的眼里不揉沙子呢。
跟风狗,都得死。
……
刘渊明听得一阵不寒而栗。
甚至觉得有一丝凉气从九幽鬼域的最深处升起来,透过足底涌泉穴,一直爬到天灵盖上。
“幸好我没动过黑小冯分成的打算,不然只怕以他的算计,将来我也会身败名裂得这么惨吧。”
他连忙喝了一小盏茅台压压惊。
而冯见雄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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