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灰色收入(2 / 5)
以上,而且受众也已经不限于大学城的师生。
主要是11月份的时候,新浪博客官方提供了一批严肃博客的推介,各大有合作入驻的知名高校都有被推荐的名额。金陵师大这边,新传院的领导和戴台长合计了一下,分给了冯见雄一个名额,让他上了一次新浪博客的首页,结果几天就涨了1万粉。
这机会能轮到冯见雄头上,也得幸亏05年的博客才第一年起步,其宣传效果还没被各大钻营传统媒体的老教授们看上眼,新传院很多德高望重的教授连开都没开,自然不会来争。
……
这天是12月12,一个星期一。
刚刚过完周末的冯见雄,第一天回来上课,就被民法课的邱老师喊住了:“小冯,一会儿课间来一下我办公室。”
冯见雄不疑有他,按时去了。
办公室里当时并无外人,邱雪把门关上,从办公桌抽屉里拿出一个牛皮纸的档案袋,解开缠绕在上面的绳子,推到冯见雄面前。
“这事儿说来还要谢谢你——我借鉴你的素材,写的那篇‘物权绝对权、债权相对权的司法实践应用’的论文,被《法学研究》用了。”
邱雪面带笑意地表达了自己的感谢,顺带着解释了两句,“不过,我也给你挂了第二作者。稿费和奖金,该是你的也不会少。以后如果有更好的课题,多拿来跟我参详。”
冯见雄一愣,转念算了下日子,当初他给邱雪提供素材的那几篇论文,都是10月份投的,如今才两个多月,能出结果已经算是快的了。
《法学研究》是圈子里著名的多核心期刊,属于那种积累三篇铁定可以提前评副教授职称的硬货。
而如果不怕熬资历的话,哪怕一个讲师一辈子只有一两篇《法学研究》上的文章,也是能评副教授的,只是不能破格缩短年限。
对于圈外人,或许不怎么会看一本学术期刊的含金量。但这里面好歹有一个基本同行的逻辑:一本期刊如果前后缀越少,书名越短,那就一般越牛逼。
正如《自然》和《科学》,都只有一个单词的书名,所以最牛逼。
正如在史学界,凡是《xx国xx简史》的,那一般都是考据癖的微末之作。如果标题简洁到《汉书》、《明史》,那就至少是代表一朝一代的最权威著作。
如果进一步简化到只有一个《史》字,连朝代都不带,那就妥妥的是史家之绝唱了——中外两界,只有司马迁的《史》和希罗多德的《history》可以单字成史。
《法学研究》只有四个字,在法学类核心期刊里已经属于简化到不能再简了。人家是中国-社科院办的,圈子里也只有司法部办的《中国法学》可以与之并论。
其他同为双词书名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