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轻取(3 / 4)
时候龚院长给院里一些有头脸的学霸考过,对者百无其一。
冯见雄站起身,清了清嗓子:“我认为,这道题目中被胁迫的男子的行为,从刑法学上来说,属于‘不具有期待可能性’,即:不能指望他做出其他合法的行为模式。”
“为什么?”南筱袅继续例行公事地问,为什么才是关键。
冯见雄吸了一口气,侃侃而谈:“胁从犯和正当防卫什么的,就不用辨析了吧?地球人都能区分出来。我觉得这道题目最阴险的难点,在于区别紧急避险和不具有期待可能性这两个干扰项。
紧急避险的构成里,有一条要件大致是‘为了一个合法、正当的法益不被侵害、不得不牺牲一个自身或第三方的较小法益’。所以,这里面的关键是‘牺牲’——这里的牺牲,是法律意义上的牺牲,而不是文学意义上的牺牲。不是说谁为了别人或者正义的目的死了,就叫牺牲。
法律上的‘牺牲’,是一个权衡的过程:为了b不受损,放弃了a;被放弃的这个a,才叫‘牺牲’。
可是题目里面呢?劫机犯说了,不杀该男子的女伴,就炸毁飞机,杀了所有人——所有人里,已经包括了这个女的。所以不管男的杀不杀他的女伴,这个女伴都得死,区别只在于其他同机乘客要不要死。
既然如此,这个女人的死,又何来法言法语层面上的‘牺牲’?男人不管怎么选,她都死,所以她的死并不是一种牺牲,也就不能构成‘紧急避险’,只能是‘客观上不具有期待该男子不杀这个女子的可能性’。”
“啪啪啪~”南筱袅也情不自禁地鼓了一下掌。
冯见雄说的理由,正和标准答案暗合。
这道题目,当初她自己也错了。只不过当时没人提醒她“这道题目很阴险”,她只花了两分钟,就选了“紧急避险”。
“既然我的态度都明确了,后面的面试貌似也没什么必要了,最后那位……嗯,虞美琴同学,把你的答题纲要交给我看一下吧。”
虞美琴应声把自己的答卷双手递给南筱袅,南筱袅大致看了一下,答案是一样的,解释的措辞略有差异,但道理也是对的。
很明显,这对狗男女已经具备了做律师的潜质,可以从每一个字上尽可能挖掘出一切阴敌人的点。
南筱袅面带笑意地宣布:“冯见雄,虞美琴,这两位同学入选了。另外三个答错的同学,也感谢大家的支持,不过很可惜……另外,史妮可同学单独留一下,你刚才没接受这道题目的挑战,我再另外考考你。”
……
15分钟后,综合楼楼下,史妮可一脸疲惫但又欣慰地离开。
冯见雄和虞美琴已经在那儿等她了。
“怎么样?”虞美琴关心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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