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4 / 5)
宋瑾永远不会忘记,在他八岁那年,在一个下着大雪的冬日夜晚,他在马路边遇到了一个衣衫单薄瑟瑟发抖的小女孩。
“来,牵着我的手,我会给你温暖的。”小宋瑾把小江乔带回了家,让她住下,一住就是十一年。
而她在他的心间,一住就是二十一年。
江乔双手抱胸,神情显得极为的无奈,“宋瑾,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我只当你是哥哥,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不,你是喜欢我的。只是你对阮清歌有愧疚,知道她喜欢我,就把我让给了他。”宋瑾走到她面前,把她拥入怀中,深情款款地说,“乔乔,我爱你。为了你,我才来到天弘工作的。那个温锦言除了比我有钱外,哪一点比我好?你不要和他在一起,和我在一起,好吗?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
江乔用力推开他,看着不可理喻的童年玩伴,眼里是深深的失望,“宋瑾,我告诉你,你除了比锦言高一公分外,没有一点比锦言好!”她气绝,踩着高跟鞋,蹬蹬蹬地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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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车子在路上颠簸了三个多小时,终于在中午时分到达素质拓展的目的地。
阮清歌蹲下身,摸着酥酥的头,“酥酥,你跟着大家走。”
到餐厅的通路是一段颠簸不平的石子路,阮清歌走的磕磕碰碰,没多久就掉队了。
欧力看不下去,屈肘撞了撞一旁听歌的姜可可:“姜可可,快去帮忙吧。”
“哇,欧力,没想到你还会为你的情敌着想。”姜可可竖起了两个大拇指。
“在我是总监的爱慕者之前,我首先是一个男人。男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有绅士精神。”欧力自恋地摸着下巴,又是那副傲娇的模样。
姜可可把背包扔给他,在他即将尖叫时,言简意赅地让他闭上了嘴巴,“男人,绅士精神”。她走到阮清歌身边,挽起她的手,笑道,“清歌,这狗是拉布拉多吧,看上去很可靠。”
“是啊,它还会保护我。有一次,有只狼狗一直跟在我身后,酥酥为了保护我,跟狼狗打架,背上还被狼狗咬掉了一块肉,到现在都没长出毛发来。”阮清歌讲到这里,禁不住哽咽了。
阮蓉、承光和酥酥都是她的软肋,不管在外顶着多么坚硬的壳,在讲到他们时,她的心都会软化成一滩水。
午餐结束后,阮清歌从背包里拿出一盒蟹壳黄小麻糕、一盒芝麻团子,请同事们吃。
温锦言抓起一个小麻糕,一边吃一边宣布下午4x100米接力比赛的名单。
“……第五道,jack,”温锦言望着一旁低着头成局外人的阮清歌,继续说,“。”
阮清歌震惊地抬起头,她这样子还能跑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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