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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幼不幼稚(2 / 6)

未来十年内,无有一兵一卒踏入南朝疆土,与大禹王朝相敬如宾,且换掉了幽云府的旧名,以焦贤弟葬身之所的燕云山为名,改为“燕云府”。

燕云多生好儿郎,峰弟今已命殒亡,天高地阔气茫茫,剩孤一人独称王。

这日黄昏,魏、苏二人追寻英雄亡命故地,骑马来了焦峰自戕身死的燕云山北峰悬崖。

西边苍穹暮色低垂,一抹残阳余晖与血色晚霞融为一体,有那吞天沃日之景。

山崖峭壁亦被落日光辉映照,笼罩于一片朦胧柔美的光亮之中,如梦似幻,好不真实。

魏颉和苏羽白皆已翻身下了坐骑马背,红绸年轻人立在陡峭崖边,身边是那名身着琉璃白的大黎女子,魏颉安安静静的抬头仰望天空,眼神平和,心中思绪万千。

他想起了那日傍晚时分,在长公主山痛思崖上练剑之时,有幸见到了白虎帝君转世的人间剑圣嬴秋,那份机缘实在太大,若是没有嬴老前辈在武道之上的提携帮助,魏颉莫言抵达至如今的不菲成就,恐怕连活没活在这个世上都还要另说。

一晃那么长时间过去,而今的自己已有了凝丹境的仙品修为,虽然和嬴老爷子还完全没有什么可比性,但也强得有点水准可言了,至少前辈看到当下的自己,言语中或多或少能有几分赞许的意味。

红绸剑仙蓦然张开了双臂,大叫一声:“飞剑出袖!”

似有言出法随,深蓝、墨绿两条细小飞剑倏忽间自魏颉两个衣袖中极速蹿出。

此乃嬴秋大弟子李太清所赠的通灵宝物,冰塞川与雪满山。

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

这一路行来,历经了那么多的磨难,走了那么多的“歧路”,无有歧路亡羊,也未效那穷途之哭,能平安的活到今天,实属幸运,幸甚至哉!

记得魏颉初遇嬴秋之时,不过只有三阶百尺境的修为,若非有蜀道御剑歌的功法秘诀,压根不具备御使飞剑之能。

此时年轻人已有六阶凝丹境的仙品境界,可随心所欲驾驭长剑御风远游,无须内力,飞剑灵气所向,即是剑尖杀力所指,千米之外取人头颅轻而易举,剑仙风采,盖世无匹。

想起那会儿的自己被“阳生真人”公羊重器遣人打了足足两千下沾水皮鞭,又被罚到痛思崖闭关思过,委屈郁闷,借酒消愁愁更愁,日子过的半点儿意思都没有,看不到前路,基本上没有什么未来和远方可言。

有的就只剩下眼前的苟且偷生,寄人篱下低人一头,受人掣肘遭人算计,随时随地都有性命之虞,搞不好一觉睡醒,屋子就被烧了,险些丧命于火海。

现在的魏颉有多么潇洒快意,那个时候的他,就有多么困顿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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