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剑仙落峡谷(3 / 7)
看这几颗小东西,镶在上头后,无疑能将一柄刀的价值翻了一倍不止。作为一员战士,所配武器的品级和昂贵程度当然是越高越好了。
从衣着配饰谈不上精良和徒步行走可见,这十几个身体健壮的熊皮男子的身份地位在那民风相当剽悍凶狠的天烛国并不高,连府衙官兵这等小“卒”的角色都算不上,充其量顶天就是某地富户专门收养的一匹护院武士,没别甚么拿的出来的厉害本领,就以被雇佣者的身份供天烛国有钱人来使唤差遣之用的。这就跟中原某些山头的大佬招募江湖武夫自己保护是一个性质。
老板或是主子让他们去杀人,若需要杀的是那些即便死掉也不会有任何后顾之忧的无能小老百姓,那么他们连眉
头都不会皱一下,说杀就杀,要多干脆就有多干脆;若是稍稍有些背景势力的家伙,那他们多半就要投鼠忌器,反反复复斟酌考量一段时间再去找机会踩这颗钉子,若钉子硬得扎脚,那他们就会在权衡利弊之下选择置身事外或者找老板主动请辞了,性命可比区区一点儿银子来得重要得多,切不可因小失大,丢了西瓜捡了芝麻。也只有在反复确定自己犯下那番造孽之事后有自家主子能给摆平以后,他们才会拿了丰厚的赏银后乖乖的去动手杀掉目标对象,以完成顶头上司的吩咐叮嘱和各种费解的要求。
这群脑子虽算不上好使但决计称不上笨,武功不高但肯定不能算是弱者的家伙后头一路跟着的那三十多头“猪羊”也不是什么货真价实的畜-牲,而是人,都是穿着中原服饰的普通人。
他们都是什么人?
自然是被那群杀千刀的蛮子强行掳掠来这里的,生活在天烛、大禹两国边境之地的寻常老百姓,因为现在是苦寒冻人的冬季,牵牛牧羊之人罕见而稀少,那些遭擒的老百姓不出意外的话都是做些买卖生意的小商人,经过此处常胜堡关隘路口的时候被见财起意的狼蛮族人给围追堵截住了,身上本就不多的那点钱财理所当然被全数搜刮一空,变成手无寸铁兼身无分文的可怜人。那些个胆子比较大的见不得辛苦挣来的银两家财被白白劫掠,试图出手反抗,想不都不用想,肯定已被众胡人用乱刀砍成一摊喂兀鹰的碎尸,那些胆子不大的小老百姓也只好选择束手就擒、任人宰割,既然选择了这一条路,那么等待他们的悲惨命运差不离就是被送去给天烛有钱人当豢养在马厩猪棚里的下-贱奴隶,这辈子都算不上是个“人”了。
老人与小孩本就体力不怎么样,等他们干了一段时间后干不动什么活了,既已彻底没用了,反正是免费得来的半垃圾,扔了也就扔了吧,就算烂死在破烂堆里都不会有天烛国人生出哪怕半分的怜惜悲悯之情。女人的命运会好一点么?不可能!若那女的长得好看那么一丢丢,或许有点机会被主子当成玩物好生侮辱糟践一番,但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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