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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6 / 6)

把这手链拿去卖,弄点储备资金。

庆平县距离陈家堡一百多里地,除了最初出来的那段路在山间不太好走,其余的都是官道,三人需要加紧赶路走两天才能到。

陈榕从小莲那儿还得知,大邺都城那附近来往都需要路引,但离都城越远,检查就越松懈,到了涠州这边境之地,路引根本没人查了。因此,她一个真身穿的黑户完全不用担心进入庆平县城的问题。

三人中,武力的体力最好,在高强度走了半天后,还像没事人似的。周大义体力最差,喘着粗气,脸色都泛了白,中午休息时瘫坐在地上像死狗一样。

陈榕因从前经常锻炼,参加过多次马拉松,这点路倒还好。这也多亏她穿的鞋还是运动鞋,走起路来轻松不少。她已把内衣都换成了这个时代的样式,然而这鞋却舍不得换,实在是穿着走路太舒服了。

因此,看武力穿着普通的布鞋还能走得那么快坚持那么久,她很是佩服。

一天下来,三人走了差不多七十里路,眼看着天黑了,便找了个地方休息过夜。

这时候陈榕很想要一个户外帐篷包,若她是在跟室友们野外露营时穿越就好了。

虽然没有现代帐篷,但陈榕拉着武力一起搭了一个简易版帐篷。材料是树枝和麻布,在离官道较远的一棵大树下搭成一个适合三人睡的帐篷。

然而当陈榕说该睡觉时,武力和周大义都不肯。

“我守夜。”武力这样说。

而周大义的话就多了:“小人怎么敢跟陈姑娘睡一处,这不是坏了陈姑娘的名声吗?万万使不得!”

陈榕道:“这里远离官道,谁能想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有人在睡觉?用不着守夜。至于名声问题……我是陈家堡如今的代堡主,谁让你们将我当成女子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