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节(2 / 4)
秦黎没想到好好的一个相亲活动,会演变成这样,不由有些傻眼。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曲丹妮要带个大律师一起来了,也幸亏他们身边有人懂法律。
她转头望向帕崔克,问,“我们有机会赢吗?”
帕崔克摇头,“合同上白底黑字,你已经签了字。一旦签名,就说明你认可所有条约,即便再不合理,但也合法。”
秦黎急中生智,突然想到一条,道,“不是说德国法律规定,个人有自由支配自己肖像的权利吗?”
帕崔克点头,又耐着性子解释了一遍,“是有这一条,但前提是你没签署那份合同。”
秦黎不由急得团团转,“那现在怎么办?我会坐牢吗?”
帕崔克笑笑,安慰道,“这是民事纠纷,不会坐牢,最多也就是赔款。”
秦黎还没松口气,曲丹妮就在旁边凉飕飕地插了一句进来,“前提是你能全额支付电视台提出的赔偿额,不然还是得去蹲大牢。”
秦黎问,“那得陪多少?”
曲丹妮伸了一只手出来。
秦黎问,“五万欧元?”
曲丹妮一瞪眼睛,更正道,“五十万!”
秦黎拍着额头,一脸生无可恋,“那还不如去蹲大牢。”
帕崔克道,“也可以庭下私了,不走法律诉讼程序。”
秦黎问,“就没有其他办法吗?”
帕崔克道,“有。”
秦黎立即追问,“什么?你快说。”
帕崔克道,“你可以向马舒舒小姐提出控告。”
“控告什么?”
“控告她未经你允许,自作主张上传照片,侵犯你的肖像权和隐私权。这样,你就从被告变成原告。”
简单来说,就是电视台告她,她再告马舒舒。只要她证明微博博主不是自己,照片不是经她上传,她对此毫不知情。一旦告赢了马舒舒,秦黎就是受害者,那侵权的人就不是她,自然也不用赔偿任何人。
秦黎问,“那我要如何证明自身清白呢?”
帕崔克道,“这个有些困难,因为你俩都在慕尼黑,如果一个ip地址在中国的话,还比较有说服力。现在这种情况,法官完全可以怀疑你和她是串通好的,换句话说,如果她一口咬定你是知情的,就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同伙作案。到时候,违约金就是一人承担一半。”
按照马舒舒的人品,真的很有可能会拉着她垫背。
秦黎一筹莫展。
这时,曲丹妮突然眼睛一亮,道,“有办法。马舒舒那个微博号是个认证过的v号,微博认证一定需要证件!”
经她一提醒,秦黎也点头附和,“对,我从没给她过我的证件,所以她不可能是以我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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