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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节(3 / 4)

出来将记者驱赶走了,宁桐顺利将车驶停车场。

“乔乔,我觉得我们应该换个住处了。”

这套房子是林乔去年买下来的,当时林乔才出道没两年,东拼西凑出来的几百万,在这个普通小区买了个两居室作为住所。

普通小区的物业保安管得不严,起初林乔没什么名气,住在这里倒是没什么问题。

但现在林乔因为几部网络剧的播出,积攒了一些人气,宁桐又跟她住在一起,因此经常有记者狗仔粉丝潜进小区里。

实在是不安全,也会打扰到其他邻居。

最近这一年林乔逐渐有了人气,接的代言、商演、剧本也多了,手头已经攒了不少钱,将这套房卖掉添一部分钱换个高档小区完全足够了。

林乔道:“好啊,不过桐桐,我还是想跟你住在一起。”

“没问题,不过这是不急。”

宁桐本打算买房的事情慢慢来,可没想到第二天物业就找上门了。

说是这个小区的很多业主觉得自己跟明星住在一起,小区内经常出现一些外来人员,什么记者啊粉丝啊,让他们觉得非常不安全,所以希望宁桐和林乔可以想办法减少这些情况。

“这件事我们没办法控制啊?小区里有陌生人潜入应该是你们物管的责任吧,保安人员为什么随意放人进来?”林乔好不客气的质问回去。

“是是是,林小姐,我知道这其中有我们的问题,但你们也知道很多情况是不受控的,我们这儿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区,治安管理自然不如高档小区……希望你们能理解。”

物业这话意思说的再明显不过,就是希望她们能搬家。

虽然她们已经有了这个打算,但物业这么说话确实不中听,林乔性子急,要不是被宁桐拉住,一准和人吵一架。

等物业走后,宁桐劝道:“算了,这种小事就别计较了。”

宁桐虽然从不提倡息事宁人,让自己吃哑巴亏,但因为这种小事而冒着第二天可能上头条的风险确实不值得。

林乔的工作安排的非常紧凑,隔天便又离开了。

买房的这件事便落在了宁桐的头上。

反正两人是要住在一起的。

宁桐算了算卡上的余额,她现在手头差不多有现金两千五百万,《温馨小屋》给她的价格是录制一期五十万,加上先导片总共十三期,总共六百五十万。

因为是自家公司,所以并没有提前支付一部分款项,准备录完后在一并结算。

如果不够全款的话,贷款一部分也没关系。

购置房产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艺人是不方便出面的,宁桐便将这件事告诉了姚静。

姚静是知道宁桐现在的居住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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