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说

第16节(2 / 3)

亡羊补牢。

吴氏完全可以控告他停妻再娶,裴太守也有足够的理由判他和金氏离异。

“……为父自不惧京中的金主事,当公平判决。不过,以为父看,吴氏狠不下这个心。”裴太守淡淡说道。

若判蔺某和金氏离异,等于是把金主事得罪到家了。蔺某还敢不敢回京城继续任职?金主事不得恨死他么。

蔺某是一家之主,吴氏和三个儿子都还指望着他。坏了他的仕途,恐怕不是吴氏的本意。

☆、两个指头

阿玖乖巧的偎依在裴二爷怀里,听祖父和父亲说话。

一开始,阿玖以为祖父提及的这案子纯是民事纠纷,还在积极的替受害人吴氏想着对策,“不做官又怎么了?宁可摘了蔺某的乌纱,也不能让自己多出位‘大嫂’啊。”

像蔺某这样的大坏蛋,不应该纵着他!原来日子过的好好的,一旦他发达了、被美女看上了,妻子便要变成弟媳妇,对着他的新妇叫嫂嫂!可想而知,有了年方二八的金氏,已经人老珠黄的吴氏他肯定是不理不睬的,往后就等着冷清度日吧。

与其屈辱的做“弟媳妇”,还不如干脆一拍两散,把负心人青云直上的路堵死了,让他安安心心在家抱孩子。

但是再往下听,阿玖才发觉,这并不是简单的民事案件。或者说,透过这民事案件,能折射出朝政时局的冰山一角。

“……正经人家谁做这种既伤脸面又损阴德的事?也只有金家肯如此。”裴二爷声音中掩饰不住的轻蔑之意。

京中多少惨绿少年,何苦非要嫁个有妇之夫?说起来夫婿是已有原配和三名嫡子的男人,很好听么。

吴氏从好端端的原配变为“弟媳妇”,天一下子塌了,差点儿抱着最小的儿子跳了井……蔺某固然是无情无耻,金家也是仗势欺人,做这伤阴鹜的缺德事。

裴太守把玩着手中的细瓷茶盏,淡淡道:“金家的姑娘,大约真是嫁不出去了。故此,有妇之夫,也肯屈就。”

正常的官家女孩儿,早该有门当户对的人家上门提亲了,哪至于要抢个有妇之夫为婿?蔺某不过是个寻常进士罢了,又不是什么惊才绝艳之人,哪值得如此。

金家,是饥不择食了。

金主事原来也是科举出身,身份清贵。后来他趋炎附势,硬是和宫中的敬妃金氏联了宗、攀了亲,对敬妃极尽巴结讨好之能事,便开始为人所笑,朝臣大多看不起他。敬妃何许人也?原本是都人罢了,偶尔被陛下临幸,侥幸生下一位皇子,才勉强晋了位。这样的出身,金主事还上赶着去巴结,真是令人不齿。

“金长利想升官发财都想疯了!”京城士绅大都这么评价金主事。

更何况,金主事才“出嫁”的这位千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