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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6节(4 / 6)

秋季款啊?”

“那倒没有。”彭透斯回答说,“青姿学园的校服只有一款,不过它有可以拆卸的内衬,在特别冷的冬天,还有羊羔毛内衬可以换……”

原……原来如此吗!我说我怎么觉得青姿学园的校服多了点东西,原来我一直挂着春秋季节才用得着的普通内衬,没有拆下来吗!我是傻逼啊!上次连痱子都要捂出来了啊!

我和彭透斯商量妥当之后,果断找出衣柜里的青姿学园校服,把用隐形拉锁固定的内衬,一股脑地拆了下来。

泥马这才是它的完全体啊!这么好的料子,在空调下面一吹,通风效果极佳啊!我前几次穿着校服去看艾米的时候,还忍着酷热,觉得这是为了去看妹妹必须付出的代价,原来根本就不必要啊!明明可以清清凉凉的机会,完全被我自己给笨掉了啊!

星期日早上,不用例行去冬山湖练拳的我,起床后先做了100个俯卧撑,然后洗漱完毕,坐在客厅里闭目养神,一边静思阴阳散手的真意,一边等熊瑶月的到来。

不多时,门外就响起了跑步上楼的声音,估计是足底的运动鞋缓冲效果不错,所以不会特别吵到邻居。

不用问我也知道,是充满活力的熊瑶月到了。

第377章 不需要更衣室

不等熊瑶月来敲门,我就把门给她打开了。

就像我跟她建议过的一样,她穿了一身很符合个人特色的便装。

胸口上印着超人“s”字标志的t恤,还有牛仔布的短裤,很能衬托出她长期运动塑造的匀称体形。

另外短裤真够短的,大腿就这么肆无忌惮地露着啊!大清早从自己家跑步过来,一路上肯定拥有不低的回头率吧?还真是早起的(男)人有福利啊!

“怎么样?我穿成这样不会太失礼吧?”

得到我的赞同后,她松了一口气,爽朗地笑了起来。

我注意到,熊瑶月星期五贴在脸上的三个创可贴,目前只剩下一个,另外两个因为伤口痊愈,已经揭掉了。

还真是用进废退,物竞天择啊!我怎么感觉,熊瑶月的伤愈速度比我还快啊!

不光速度快,而且效果似乎还比我好哩!因为她每次碰伤自己,两三天就能长好,并且一点疤痕都没有留下来啊!

我就不行了,今天早上我洗澡的时候,通过浴室的镜子发现,我的背部留下了三道浅颜色的疤痕啊!虽然我没有在那个雨天被枯树砸死,终于是被树枝刮破了肉皮,留下了挺显眼的纪念嘛!

当然我不会介意的,《圣斗士》里面有句名言:伤痕是男子汉的勋章!而且这是为了救妹妹才留下来的,无论去到哪里,我都会骄傲地向别人展示的!

我看了看表,6:40,彭透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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