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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节(3 / 6)

觉得自己玷污了教师的职业和自己的理想,于是在我生下你的孩子后,他就想方设法带上我,一路仓皇地逃回美国了。”

“很有趣的一个家伙是不是?他不顾父亲的反对娶了我,在父亲心脏病发作之后成了大公司的董事长……美国上流社会的奢华,还有理想主义者虽然羽翼散尽却仍然坚守底线的样子,着实让我新奇了许久。”

“不过我说过,兴趣的消逝是不以人的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在为约翰生下女儿,并且渐渐夺取了他在公司里的权力之后,我对他的兴趣越来越少,他现在唯一能让我满意的地方,恐怕只有早上的荷包蛋和晚上的足底按摩了。”

“至于我现在的兴趣,变成了娱乐业,变成了经纪人公司,变成了我的女儿,艾米的星途。”

原来艾米这个名字不仅仅是音译吗?艾淑乔把女儿当成自己一个人的财产,所以连中文名都要随自己的姓吗?虽然任阿姨和小芹的情况也是类似,但是任阿姨是被朝三暮四的丈夫给伤透了心,艾米的爸爸约翰没有得罪你吧?

难以置信,我竟然会在心里帮着约翰说话。

我之所以会喜欢李小龙,有一大部分原因是希望能有朝一日,自己可以像龙哥一样暴扁外国人,比如约翰这样拐走人家老婆的。

“阿舅~阿舅”地叫着,用神奇的截拳道把约翰的狰狞面目打成一团五花肉,曾经是我少年时代的美丽梦想。

但是我现在不太想那么干了,我突然觉得约翰和我老爸没什么本质上的不同,都是被艾淑乔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可怜人。

而且这个我本该称作妈妈的人,还想继续玩弄自己的女儿,我的妹妹。

心里有什么地方收紧了。

因为稍稍出神,我似乎没有听清中间的一些对话,当我把注意力放回来的时候,我听见老爸说:“……这么多年了,你居然还能认出我的笔迹?”

“这是你为数不多的长处不是吗?你最早引起我的兴趣,也是从情书上的漂亮字体开始的。”

“……淑乔,你说你的女儿……竟然跟我们的儿子走得很近?”

“不错,虽然当初让艾米跟着剧组来冬山市的时候,我有过一瞬间的这种担心,但是没想到会噩梦成真。”

“噩梦?不至于吧?小麟虽然不是特别优秀,但也不是什么坏孩子……”

“寒暄就到这里为止吧!”艾淑乔的语气一下子变得更为严肃和冷酷,“我打电话过来,可不是为了和你重叙旧情的!你只要知道:我不想任何计划外的人影响艾米的明星道路,她会在合适的时间做合适的事,未来也会和我指定的合适人选结婚——她不需要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哥哥!”

“所以,请你们不要给我添麻烦,从那个城市搬走吧,越远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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